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鞍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部署,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发布此公告,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挖掘涉黑涉恶线索。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存在的以下违法行为或线索进行举报:①控制商品货源或经营权以及强迫交易等欺行霸市行为;②收取保护费的行为;③在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或旅游购物点,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行为;⑤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枉法执法的行为;⑥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见 伞 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
举报电话:市扫黑办 0412-7260798
市 纪 委 12388
市公安局 0412-5560830
特此公告。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