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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9年鞍山市市场监管业务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15 10:51来源: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和市年度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省市各项考核指标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服务监管业务工作质量,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鞍山市市场监管业务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和推进,在年度业务考核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3 日
     
     
    2019年鞍山市市场监管业务工作
    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和市年度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服务监管工作能力,结合省市 重强抓 专项行动任务指标考核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年度工作实绩考核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坚持 稳中求进 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落实好 四个着力 和 三个推进 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 放管服 改革,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全市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工作部署,明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承接的各类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通过严格考评,充分发挥业务工作考核 风向标 和 指挥棒 作用,激发市场监管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热情,有序推进机构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发展、快发展。
    二、 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年度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各类考核指标的承接与分解,考核方案与细则制定,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组织实施,成绩汇总与评定等工作。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玉川
    副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局级调研员    于  玲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敬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于为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仕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王兆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杨小凤
                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员 李振秋
    成   员:各直属执法分局、各专员、市局机关办公室、各相关业务科、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事务部负责人。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巴恩志同志兼任。
    三、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年度业务工作考核主要分为过程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其中过程考核按70%权重,年终考核按30%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一)过程考核。过程考核内容按业务类型分为食品监管、药品监管、质量监管、登记注册、信用监管、中介服务监管、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26类业务;按指标类别分为:国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分解指标、省市 重强抓 指标、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省局业务工作、市局确定的重点任务、职责任务指标等。过程考核主要考核任务:所承担的任务指标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推进情况(含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日常重要材料报送情况两类工作成效。通常采取动态跟踪和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督查考核方式进行。其中,国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分解指标、省市 重强抓 指标等12项指标考核纳入省市绩效考核范畴,在市绩效考核系统中由市局各相关考核部门组织审核考评,其他指标按节点采取 线下 上报的材料为准进行审核考评,均依据《2019年度鞍山市市场监管业务指标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实行直接减分法打分。注:如某项工作未到时间节点,但有必要推进工作进程或遇到临时性重要的紧急的工作任务时,均可列入过程考核,作为主考部门的市局各业务科室只需在发件通知中注明 此项工作列入过程考核事项 即可,并根据受考单位工作完成和报送材料情况及时填写《过程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推进工作进程和报送材料质量扣分标准按(附件3)执行。各单位年度临时性工作任务未按规定完成的,每次(项)扣0.1分,所扣分值从年度过程考核总得分中扣除,由督查工作人员每季度统计备案。
    (二)年终考核。主要依据省市局年底相关考核内容制定细则(年底前另行下发),采取实地查验的方式组织考核。
    五、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
    市局业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单位年度市场监管业务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各单位业务工作指标考核总成绩=过程考核得分×70%+年终考核得分×30%+加分+减分。每个单位过程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其中食品监管业务满分140分,药品监管业务满分100分,质量技术监管业务满分150分,登记注册、信用监管、中介服务监管、网络监管和广告监管业务满分310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总成绩为300分折合成150分计入总成绩,产品和服务质量事件满分50分,各类材料日常报送和质量情况满分100分。年终考核总成绩按实际所考业务数量另行规定分值。根据市考核办要求,考核结果按 四级制 评定,主要分为 好、较好、合格、基本合格 4个等次,分别按总分排序前30%、30%、35%、5%的名次确定各单位等次,并上报市考核办计入各县(市)区、开发区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其中,受到省市督查问责的;发生食品药品严重安全事故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在完成省市指标和重点任务中,工作态度消极、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完成质量不高或未按时完成的,将不能评为 好 等次。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全面实施市场监管业务工作考核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和市年度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省市各项考核指标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服务监管业务工作质量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省市绩效考核相关指示精神,坚持 督考合一 的管理运行体制,不断改进督考方式方法的重要实践。今年,市局按照市考核办要求,考虑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工作存在一些困难的实际,遴选了省市 重强抓 指标和全系统部分任务作为年度业务工作考核指标,确保了机构改革后职能更加优化,主业更加突出,监管更加高效。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历亲为,勇于作为,紧盯薄弱环节,确保干在平时,考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提升标准。业务工作考核是一项复杂的全局性工作任务,是年度工作的 重头戏 ,与市、县两级绩效考核成绩紧密挂钩,各基层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部署和调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有序,防止工作推诿、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要抓好 线上 、 线下 考核工作,每月对录入市考核系统和上报的考核材料必须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审阅,按要求套红头加盖公章经扫描后再上传至系统;对于 线下 需要报送的其他业务指标考核材料由市局各审核部门自行确定上报格式,但无特殊情况,未按时报送或材料质量较差的仍将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
    (三)统筹推进,善解难题。目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少数单位还存在任务进展缓慢,完成质量不高,影响了本地区本系统整体工作进程。因此,各单位要依据《2019年鞍山市市场监管业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总结经验,认真筹划论证,抓好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的整体推进,切不可盲目搞跃进,或放任自流,造成顾此失彼,效率不高的问题反复出现。要立足现有条件,克服各种困难,通过加强服务引导,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创造性完成好各项指标任务。要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发挥同一地区多部门联合监管、合作共赢的最佳效能;要善于破解难题,聚力攻坚克难,尤其是在推动商事制度改革、 个转企 工作、质量提升行动、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产品和服务质量事件问题处置、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等问题上出实招、求突破、见成效。 
     
     
     
    附件:
    1、2019年鞍山市市场监管业务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2、过程考核情况登记表
    3、2019年市市场监管业务指标阶段任务进展和材料报送情况考核细则
    4、市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工作(实绩)考核加减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