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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情况
    时间:2020-01-10 10:49来源: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 点击:

           2019年,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共承接省 重强抓 专项行动指标任务共计20项,其中牵头7项,配合其他市直部门完成的任务13项; 国家和省工作报告分解任务5项;市 重强抓 任务2项。目前所有专项行动指标任务均已经按时限完成,现将我局负责牵头的14项省市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省指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名称:推进 放管服 改革,深化 证照分离 、 多证合一 改革(省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出台了《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 证照分离 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19]7号),进一步精简规范涉企证照审批事项。国务院首批推开的106项涉企审批事项,实际涉及市直部门、各市(县)区告知承诺事项5项,截止目前累计办结业务5064笔;实际涉及市行政审批局和各市(县)区优化准入服务事项28项,目前累计办结服务业务13898笔。 多证合一 改革持续推进,目前最多可实现 32证合一 。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2.目标任务名称:全年力争 个转企 800户(省指标,注:鞍山承担省指标650户,市指标800户)。
           目前完成情况:印发了《2019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行动实施方案》(鞍个转联办发〔2019〕2号)、《关于下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对象参考名录的通知》(鞍个转联办发〔2019〕3号)、《2019年度全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鞍个转联办发〔2019〕4号)、《关于建立 个转企 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统计通报制度的通知》(鞍个转联办发〔2019〕5号)等4个文件,召开调度会议,有序推进部署,完成了2017年度 个转企 奖励资金首批企业兑现工作,指导各地区建立转企培育库工作已初见成效。目前,全市新增 个转企 829户,完成省政府年度任务目标127.54%,完成市政府年度任务目标103.63%,其中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124户,占比35.83%。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3.目标任务名称:强化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省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主要完成了四项工作:一是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印发了《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制售有毒有害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通知》(鞍市监发[2019]9号)文件,截止10月份,共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保健食品经营店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142户次,取缔黑作坊2家,查扣各类过期、山寨食品56类5380余件;共查扣小食品、方便面等42类5258件。先后3次进行了集中销毁,总价值34万元。二是开展网络餐饮食品整治。共检查入网餐饮单位2758家,发现问题191家,约谈餐饮单位35家,平台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0份,立案11件,罚款3.15万元。三是开展校园食品整治。检查全地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配送餐单位1151所,抽检学校食堂餐具20批次,检查集体配餐及校外托餐单位206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印发了《鞍山市食堂食品切配工用具色标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在全地区内推广色标管理, 餐饮4D管理 等先进管理方式。培训全地区设立食堂的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3100人。四是开展小食品专项整治。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共检查和签订承诺书的小食品经营业户6125户,发现问题125户并全部整改完毕。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4.目标任务名称:强化药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加强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省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制定了《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和《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全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6950人次,完成了鞍山地区1740家药品零售企业和15家连锁企业总部现场检查。全地区发现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企业1家,查实执业药师 挂证 行为1人,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49人,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184起。查处药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77起。加强疫苗全过程冷链运输储存环节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开展鞍山地区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已完成8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146家疫苗接种单位的监督检查,实现了监管100%全覆盖,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销毁问题疫苗21750支。同时,我市完成国家药品抽检42批次,国抽50批次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5.目标任务名称: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省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 改革,持续推进 证照分离 和 多证合一 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一般性企业开办的必备环节精简至工商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目前我市已经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由3.5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的目标,6月14日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通告。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共受理企业注销业务3276件,其中简易注销2110笔,简易注销数量占总数64%;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规范化。国务院首批推开的106项涉企审批事项中涉及我市48项,目前我市已执行的告知承诺业务5项,优化准入服务业务28项;另外,大力推行 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 自主核名 和全程电子化业务,目前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突破42854笔。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6.目标任务名称: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品牌、转型升级(省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指导12余家已获鞍山市市长质量奖的我市优秀企业,申报省长质量奖,目前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报了2019年度的省长质量奖,申报材料已推荐至省评定办。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7.目标任务名称:打造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数据平台(省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依托省市场监管局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系统。目前,我市印发了《2019年全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鞍微企名录办发〔2019〕2号),召开了全市部署会议,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对新调整的12家成员单位开展了培训;指导各成员单位在平台上发布要闻动态467条,发布扶持政策65件,申请扶持导航337条,公示企业享受扶持信息20.7万条,公示 三大展示平台 信息94条,发布动态信息589条;建立小微企业名录数据下载应用制度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各部门下载小微企业名录114.76万户次。各项数据居全省前列,其中申请扶持导航和发布动态信息数量居全省第一位。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鞍山市分行战略合作,联合开展 百亿送贷行动 ,目前已向全市小微企业贷款超过2.73个亿元 。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二、国家和省工作报告分解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8. 目标任务名称: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家和省工作报告)。
           目前完成情况: 我市通过采取出台政策、组织培训、申报项目等多种措施,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目前有30余家企业申报了专利质押贷款项目,已为辽宁宏成供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质押融资贷款5210万元,有效推进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9. 目标任务名称: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专利质量(国家和省工作报告)。
           目前完成情况: 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主题为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志愿者团队培训、维权援助工作站指导座谈等活动。同时还深入到激光产业园、经开区等20余家企业走访调研;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已为辽宁宏成供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质押融资贷款5210万元;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了5个专利项目参加中国专利奖申报。我市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申报的以 煤焦油软沥青为原料制取针状焦的工艺 专利项目获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目前,我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3523件,提前完成省局年度考核指标;其次,制定出台了《2019年鞍山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重点商场、市场和商品集散地开展执法专项活动。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10. 目标任务名称: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国家和省工作报告)。
           目前完成情况:印发了《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成立了市场局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组织修订完成了《鞍山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鞍山品牌宣传推介方法,鼓励指导12家优秀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已完成6家企业申报工作;完善质量评价机制,承担了省赋予的125个样本的统计调查工作;起草了《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征求全市42个单位意见。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11. 目标任务名称: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严重违法者付出不起的代价(国家和省工作报告)。
           目前完成情况: 目前我局结合去年此项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专利保护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工作部署,加强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专利保护力度,规范专利保护流程,畅通投诉渠道。先后组织开展了 谁执法,谁普法 培训、 3.15 消费者权益日、 4·26 知识产权等培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余种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答疑300多人次。同时组织辽宁科技大学和鞍山师范学院的40名在校大学生开展了 鞍山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 培训活动,深入山南小学为广大师生进行了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指导工作。4月份,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走进辽宁电子科技智能制造创业谷开展政策宣传,对企业通过正规渠道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和《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2号)要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供销联社等多个部门针对农村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农村集市等假冒伪劣食品和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监管人员8710余人次,共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保健食品经营店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0142户次,取缔黑作坊2家,查扣各类过期、山寨食品56类5380余件;查扣小食品、方便面等42类5258件。先后3次进行了集中销毁,总价值34万元。查获假冒伪劣药品4类,671种,22296件,约6.59吨,总价值44万余元。三是加强案件查办工作。鞍山法院全年共受理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件,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件,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件,侵犯商业秘密罪1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件、生产销售假药1件。会同鞍山市公安局查办侵权假冒案件5件,销毁产品数量10件,货值10万元,移送司法起诉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协助鞍山市烟草专卖局查处各类假烟案件33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起,5万元以上重大案件2起;共计查获假冒伪劣卷烟15.85万支,价值27.9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起,端掉涉假窝点3处;经办符合国家局、公安部标准的假烟网络案件2起,查明的涉案地区达4省7市。 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假药案件1件,劣药案件14件。共办理食品药品案件140起,其中,食品案件79起,药品案件58起,广告3起,移交公安机关11起,处罚79.96万元;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6起食品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纠正媒体违规广告158条,责令停止发布食品药品违法广告22条;开展户外和公交车体违法违规广告整治,采集各类载体广告539条,纠正违法违规药品广告8条。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12. 目标任务名称:全面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和省工作报告)。
           目前完成情况: 此项工作省局已经在省 重强抓 考核系统上取消年度考核计划。
           三、市指标完成情况
           13.目标任务名称:培育和扶持岫岩 软枣猕猴桃 申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市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2019年,经与岫岩县政府协调,会同岫岩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2次赴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相关准备工作。并主动向省局知识产权局审批处汇报 岫岩软枣猕猴桃 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目前,所有申报材料已制作完毕,已经上报省局完成审核。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14.目标任务名称: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市指标)。
           目前完成情况: 印发了《鞍山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鞍市监[2019]17号)、重新调整了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完成了《鞍山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拟定工作;制定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和推动各监管单位全面开展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工作,9月底又成功在鞍山市千山区组织召开了全省小作坊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活动。完成了食品安全月宣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先后完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小食品、网络餐饮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建设、肉类食品、蔬菜食品、面制品和淀粉制品、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年度指标已经全部完成。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