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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市平安建设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1-02 16:13来源:作者: 点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分局、执法队、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市场监管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及《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鞍委法发〔2019〕76号)文件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平安建设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2月30日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确定工作重点,详细制定行动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部门和执法队,大力开展检查排查和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所属各相关部门同步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治各专项工作领域内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取得实效。

    (三)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3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梳理工作亮点和存在不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原辅料进货情况、生产加工条件和过程、出厂检验、标识标签等环节,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不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等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以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餐饮企业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重点开展乳制品、猪肉及肉制品、酒类、畜禽水产品、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和节令性食品的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遏制售卖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行为。三是加强餐饮行业监管。加强春节期间承办“年夜饭”及大型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强化学校(幼儿园)食堂、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解决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问题。加强学校周边市场秩序的监管,严查学校周边无照无证经营行为。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流通秩序及药品质量加强检查巡查。市局将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各地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开展检查。同时,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违法广告行为实施查处,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其开展自身隐患排查,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成果。要针对节日和雨雪冰冻天气特点,以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供暖锅炉、滑雪场索道和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逐台销号,对有严重问题的设备要立即封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坚决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重点区域和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问题企业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节日市场。一是加大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集中区域、近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抽到企业以及抽查不合格企业。对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生产许可;对超许可范围生产及无证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二是强化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置。对上一年度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全部进行抽查。对连续两年及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各地区要加强监管。三是加大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特别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防范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统筹组织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工业产品质量企业检查排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排查重点,落实排查责任,指导排查工作有序有效进行。要组织无盲点式的排查,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贮存和运输管理,要对提供(一次性10桌以上)年夜饭及春节期间承办大型聚餐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执行备案制度,严禁其超负荷供应食品;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严查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取缔;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工业产品质量存在风险隐患和整改不力的,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开展专项抽检监测工作。“两节”、“两会”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监测工作, 从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入手, 重点加强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元宵等11大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各县(市)区局视情开展食品抽检工作。要严肃处理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全面公开抽检的相关信息,让问题食品坚决予以曝光。

    (三)严查违法犯罪行为。对部分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施检查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销售假药、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整改等强制措施。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罚代刑。

    (四)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积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食源性食品的监测,重点对辖区二级以上医院食堂实施排查,防止医院食堂食品不良事件问题的发生。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监管检查。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禽畜肉品及上市的大棚蔬菜水果进行检查,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同时,严防“大坑酸菜”问题二次反弹。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打击食品药品等各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两节”是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两会”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这一时期既是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期,更是各类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挑战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民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队、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要亲力亲为,要组织所属部门和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行动。要结合“两节”、“两会”期间的消费特点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进一步查找各类食品、药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及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确定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与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工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市局将成立7个工作组对各区进行督导检查,帮助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对因领导重视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力酿成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市委将按有关规定实施追责问责。

    三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电视台和报社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督导市场主办方、生产经营单位和销售者提升安全自律意识,诚信守法经营。对违法违规经营者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追查到底。

    四是加强值班,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妥善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遇有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科室在整治行动中要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并于3月31日将开展此项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办公室(报送邮箱:58585729@qq.com)。             

     

    市局办公室联系人:江克联系电话:2206012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