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缺陷召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交运发〔2021〕34号)相关要求,现公开鞍山市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缺陷信息线索投诉方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罐体检验机构、相关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可以依法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罐车可能存在的缺陷 信息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相关制造企业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罐车。具体投诉联系方式见附件。
特此通告。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鞍山市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缺陷信息线索投诉联系方式
序号 | 联系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辽宁省产品风险监测与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 | (024)86623930 |
2 |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06963、2206965 |
3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06712 |
4 |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772166 |
5 | 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06702 |
6 | 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06207 |
7 | 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06308 |
8 | 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06408 |
9 | 千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206508 |
10 |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160462 |
11 | 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930610 |
12 | 岫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822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