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7期),涉及我市5家食品餐饮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请见附表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5家食品餐饮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食品餐饮企业已按要求加强餐具消毒知识培训,加强餐具消毒管理,完善消毒记录。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第46期食不合格食品附表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