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9期),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鞍山市立山区润物佳泰乐购物中心经营的江米条(传统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鞍山市立山区润物佳泰乐购物中心实施了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