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抽检信息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鞍市监通告〔2021〕60号
    时间:2021-12-23 13:34来源:作者: 点击:

    现将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铁东区聚粿缘生鲜超市店经营的乡村蛋蛋香土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铁东区聚粿缘生鲜超市店经营的乡村蛋蛋香土鸡蛋进行了检查,要求该企业:1.立即停止从原供货商购进食品;2.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3.记录停止经营及召回情况;4.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履行了相应的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的规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