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从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将贯穿全年的食品安全攻坚行动。通过层层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深入排查管控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持续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贮存、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所有涉及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全面摸排,并重点检查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首站冷库消毒证明等情况。截至目前,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78家次,封存进口冷链食品原料51.8吨。因无法达到辽宁省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要求,2家食品生产企业自动停产,2家食品生产企业转为使用国产原料生产。二是强化经营环节监管。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统一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了属地监管和市局监管双重监管防控链,从严从细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管控措施。三是强化餐饮环节管控。主要对疫情期间继续供应网络订餐外卖服务的餐饮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监督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后的信息录入工作,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对餐饮单位自建冷库及库存情况进行动态统计,及时掌握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检查相关餐饮单位3926家次,未发现经营相关手续不全或来源不明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二是多措并举,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市市场监管局对疫情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科学部署,多种监管手段相结合,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实施“云检查”。针对鞍山市封闭管理的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鞍山职教城三所学校,全面加强疫情期间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智”监管平台、微信视频开展“云检查”,确保“校园封闭管理、食安监管不怠”。开展现场检查。4月25日,鞍山市高三和初三学生陆续返校复课。23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复课前学校的食品安全检查行动,明确要求学校复课前必须清库存、采购新食材,务必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实施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公安等相关单位,利用现场检查和“云检查”双重手段,针对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实及辖区监管是否到位进行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有问题或检查不合格的学校食堂和集体配餐企业,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截至5月10日,共抽查学校食堂4家、集体配餐单位4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6处。
三是全面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助力全市复工复产。四月下旬,大部分县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始恢复堂食,同时,恰逢“五一”节日来临,为确保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后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有序,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因疫情停产停业后刚恢复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食品、经营场所是否整洁卫生符合复工条件、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以及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等方面,保障疫情特殊时期广大人民饮食安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同时,将2022年作为“餐饮服务规范年”,大力推进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切实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操作水平。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检查餐饮单位782家次,整改问题餐饮单位2家。
五是聚焦百姓关切,严格做好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对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监督检查,及时化解风险,推进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者236家次,排查出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隐患5项,整改问题13个,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添加犯罪案件10起。监测保健食品广告810条次,责令停止发布保健食品广告1条,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1件。对药店、商超内的保健品价格实施监督检查,对部分没有对保健食品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提醒告诫。在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向社会集中播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短片,提高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在涉老“保健品”领域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六是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捕捞渔获物线上线下交易及采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长江禁捕”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开展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通过彻底清查相关网络交易网站,对网站电子标志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以图片代替链接形式出现等问题进行核实,对平台类网站进行严密监控,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网络违禁商品。截至目前,共检查网站公众号36个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七是积极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抽检监测力度。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对连续三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管和处置力度。2022年,鞍山市计划开展食品抽检8294批次,聚焦肉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白酒、酱油、蜂蜜、香油、食醋、粉丝粉条、豆芽、餐饮具等重点品种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掺杂使假等问题,加大抽检力度,对已发现问题的食品企业及产品实施跟踪抽检。截至目前,共抽检食品355批次,其中抽检不合格食品5批次,已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