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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14 20:10来源:综合规划科作者:综合规划科 点击:

    尹继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保健品泛滥 危害老年人健康乱象监督治理力度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及省局、市局2022年开展打击整治保健食品养老诈骗重点工作安排的工作部署,经过连续多年的部门联合,上下联动,严抓细管,重查案件,全市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截止目前,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702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4044人次,责令改正 78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发表宣传稿件30篇,监测保健食品广告5440条次,网络监管保健食品经营者3562家次;对保健食品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等现场检查839家次,组织保健食品监督抽检305批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件(已全部处理完成,并得到投诉人满意认可),举办科普宣传活动68场,参加活动1938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7000份;立案查处6起,移交公安刑事立案30起,罚没入库7.07万元。现将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两年来,市局先后组织召开2次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推进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专项清理整治进展情况汇报,交流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经验,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和处理意见,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压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查办一批违法案件,震慑违法犯罪。

    (二)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我局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促使专项整治行动广泛深入开展,根据我市开展保健食品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动态刊播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措施、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等宣传具体专项整治行动和典型企业。及时刊播公益广告,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和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利用发放宣传单、制作展板、户外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街道、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超市、企业等场所发放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宣传打假防假常识,使老百姓知法懂法,引导群众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同时,要求所有经营保健食品的超市、专营店和药店等都要配合整治行动搞好宣传,在保健食品销售区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条幅、宣传提示语等信息。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科普解读,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折页、宣传册等材料共计500余份,张贴海报6张。使人群能够正确对待合理膳食、正确面对保健食品。利用线下LED屏幕、主题条幅、校园广播、宣传资料、讲座指导等形式,到社区、超市、餐厅、医院、企业等处展开宣传活动,让社会人群对保健食品、合理膳食、推行分餐、预防疾病、减少浪费等健康饮食知识进一步加深了认识。

    (三)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市市场监管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线上线下虚假宣传重点问题针对性展开排查,特别是对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营销、讲座、免费体验等形式夸大疗效和虚假宣传保健功效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利用堂销、会销、讲座等形式虚假宣传方式取得了较好整治效果对生产经营者利用网络公众号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非法添加、具有治疗功能、壮阳(保健滋补)、降糖、强身健体等功效的案件加大了查处力度。同时,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自行动开展以来,网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79人次,检查网络经营者1562家次,举办科普宣传5场,参加14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2份。市公安局为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昆仑2021”专项行动,查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有效地打击了售卖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 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有关规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持续做好信用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违法失信信息的公示、共享工作,推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进入更多经济社会管理领域,依法对各类违法失信“黑名单”主体实施约束和惩戒。约束惩戒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示信息,基本渠道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二是共享信息,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其他部门、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享,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向其他部门推送有关信息,作为联合惩戒的来源;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约束限制,包括审查行政许可时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强度、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授予荣誉称号等。二是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市监联〔2021〕16号)要求,持续做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凡是符合《办法》规定列入名单事由的三种违法行为情形(因行政处罚列入、因影响行政机关公信力列入、因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的市场主体,都按照省局《通知》中明确的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启动程序,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现通过“黑名单”这一最严厉的信用监管措施,起到以儆效尤, 让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付出沉重代价,实现监管效果的放大、叠加和倍增。

    (五)畅通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继续推进举报投诉热线和平台建设,设立保健食品举报投诉受理专人岗,在食品经营场所、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张帖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整治经验做法

    为确实保障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具体移送案件,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一般案件合议制度和专项案件审查机制,对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移送条件、移送时限、立案侦查程序以及对移送、立案侦查的监督程序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同时明确建立和履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移送程序。通过此项工作机制的建立,截止目前,已将30起涉嫌非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宣称保健功能的案件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工作,努力建立保健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杜绝形式监管和“一阵风”式监管,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将整治行动与食品安全建设年、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保健食品“五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宣传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深入研判,突出重点,强化约谈,不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进展。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