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推动专利技术成果更快更多地惠及中小微企业,现面向我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创新主体征集一批拟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促进中小微企业更大范围地获取专利技术。
一、拟实施开放许可专利要求
1.相关专利须无法律争议,专利权状态有效,实施后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2.开放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3.该专利通过开放许可达成的所有许可,向相关单位备案。
二、开放许可的具体流程
1.征集。市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征集拟实施开放许可专利信息,专利权人填写《开放许可信息表》(附件1)。
2.审核。对征集到的专利统一进行审查。
3.发布。对拟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通过省、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开放许可信息及开放许可声明。适时开展宣传推介工作。
4.备案。许可双方可参照《开放许可合同模板》(附件2)自行协商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许可合同备案。备案的开放许可专利同时向市知识产权局报备。
5.奖励。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许可双方,根据备案许可合同中所涉及专利,在许可期内成功实施专利开放许可的,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并为每件开放许可专利补贴1000元侵权责任险费用。对于被许可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给予一定补贴。
三、具体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局、分局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填报。拟实施专利开放许可的单位请填写相关表格及声明(附件1、附件3),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将电子版(需同时提交WORD格式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侯宝奇18641206222 李多颖 13188035201
邮箱:610564700@qq.com
附件:
1.开放许可信息表及开放许可声明;
2.开放许可合同(模板);
3.鞍山市拟实施开放许可专利征集汇总表。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