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鞍山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立项评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2023年第一批鞍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见附表,共9项)进行立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序号 | 地方标准名称 | 制/修订 | 标准性质 | 提出单位 | 起草单位 |
1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通则 | 制定 | 推荐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水泥稳定钢尾渣碎石基层技术标准 | 制定 | 推荐 | 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3 | 地理标志产品 岫岩辽五味子 | 制定 | 推荐 | 岫岩满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 | 岫岩满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 |
4 | 地理标志产品 岫岩玉 | 制定 | 推荐 | 辽宁省岫玉产品监督检验中心 | 辽宁省岫玉产品监督检验中心 |
5 | 岫岩翠玉 鉴定 | 制定 | 推荐 | 辽宁省岫玉产品监督检验中心 | 辽宁省岫玉产品监督检验中心 |
6 | 消防救援队伍火灾现场救援安全规范 | 制定 | 推荐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7 |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 制定 | 推荐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8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要求 | 制定 | 推荐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9 | 消防救援队伍与微型消防站联动作业管理规范 | 制定 | 推荐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鞍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电话:0412-2206937
邮箱:assbzk@163.com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