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2023年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予以通告。未在通告中公示的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通告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2023年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