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鞍山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审查合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2023年第一批鞍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见附表,共5项)进行发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序号 | 地方标准名称 | 制/修订 | 标准性质 | 提出单位 | 起草单位 |
1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通则 | 制定 | 推荐 |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
2 | 地理标志产品 九龙川香菇 | 制定 | 推荐 |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地理标志产品 岫岩辽五味子 | 制定 | 推荐 |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 |
4 | 地理标志产品 岫岩玉 | 制定 | 推荐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辽宁省岫玉产品监督检验中心、鞍山市工艺美术协会、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岫岩翠玉 鉴定 | 制定 | 推荐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辽宁万客来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辽宁省岫玉产品监督检验中心、鞍山市工艺美术协会、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电话:0412-2206917
邮箱:assbzk@163.com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