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大类,合计50批次,其中合格48批次,不合格2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 :1、鞍山经济开发区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鞍山经济开发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鞍山经济开发区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鞍山经济开发区监督抽检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