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式及标准
围绕我市菱镁、钢铁、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氢能、磁动力、激光及光电显示、电池等“老”“原”“新”字号重点产业链,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开展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按照自主申报、市局择优确认、专家评审验收等程序,对立项的企业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局统一支付实际发生费用。
二、申报主体
在鞍山市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1.持续经营,最近六个月内有税款缴纳行为;
2.国家信用信息系统中无失信行为记录;
3.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
4.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或有效实用新型专利10件及以上;并且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5.重点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瞪羚企业、国家“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四、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鞍山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最近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4.专利证书复印件
五、专利导航标准
本次第三方服务机构将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为企业提供的专利导航项目成果至少包括专利导航报告和专利导航数据库两部分,基本内容如下:
1. 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导航主报告及项目摘要报告;
(2)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环境、企业现状、发展定位等方面内容,并确定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产品组合;
(3)企业重点产品专利导航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面向重点产品对企业核心技术、竞争对手、侵权风险等多个维度的专利情况进行分析,利用可视化图表的形式展示分析结果;
(4)企业重点产品开发策略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产品开发基本策略、企业专利布局策略等;
(5)报告主要结论及建议;
(6)报告内容的字数在5万字以上。
2.专利导航数据库。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的重点产品及其检索表达式创建数据库;
(2)数据库中专利的数据内容应包含:专利名称、申请人、文摘、摘要附图、法律状态、按需提供PDF格式说明书全文等数据;
(3)该数据库可实现专利数据的检索、统计、维护、更新等功能。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的盖章pdf电子版及word格式版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邮箱即可。
2.鞍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徐桐 联系电话:2206668 报送邮箱:130107521@qq.com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