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2号建议的答复
李轶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始终高度重视,按照“市级督导、属地监管、部门配合、联动执法”的工作原则,每年结合学校开学季、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组织地在全市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有力地保障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一是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学校周边大型超市、小卖部、批发商场超市、冷饮店等经营户进行全面摸排,采取科队联合方式,严格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增强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广大学生的餐饮安全。一方面,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食品销售经营者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取得食品经营合法资质,是否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食品、酒类饮品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等情况。在检查餐饮单位过程中,重点对其是否办理证照、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原辅料来源、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在春季开学和高考、中考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广大学生保驾护航。
二是开展科普宣传。在学校周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求销售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识。大力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尽的义务,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宣传过程中,结合创城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抵制问题食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起到了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做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保落实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加强整治力度。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我们将继续努力,切实维护青少年的食品安全健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感谢您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