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的通知》(辽药监械[2023]65号)有关规定,鞍山国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营业执照已注销,不符合存续的法定条件,现依法予以取消其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