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国知办发保字〔2023〕9号)要求,中国(鞍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下简称“鞍山维权援助中心”)现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公开征集、自主申报、公平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 有参与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和维权援助工作的意愿;
(二) 在维权援助中心组织安排下,按照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三) 遵守维权援助中心工作管理规范和工作规程;
(四) 参加维权援助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五) 依法设立的,且无不良记录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研究机构、社会团体以及有能力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其他组织机构;
(六) 申报单位应熟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具备相关工作基础及工作经验;
(七) 成立2年以上,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在5人以上,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研究、服务或培训能力;
(八)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四、申报流程
(一)提交材料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两年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证明材料;
4.具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办公场所、人员配置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邮寄到鞍山维权援助中心,或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aszscq306@163.com。
(二)鞍山维权援助中心将对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拟认定的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鞍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
五、其他
鞍山维权援助中心长期招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和志愿者加入专家库和志愿者团队,如有符合条件的意向者可将申请材料同上方式报送鞍山维权援助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李
电话:0412-5723345
邮寄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8-2号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部306室
邮政编码:114000
附件: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
2.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
3.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者申请表
中国(鞍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