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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06-12 14:06来源:鞍山市市场局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09点00(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150000

    采购需求: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若服务良好,经采购单位同意可续签一至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61220250622,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方式:电话联系,发电子邮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6月23日900 现场提交(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开启

    时间: 2025 0523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4楼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铁东区长青街1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朋

    电 话:15998086999

     

                              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