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车辆维修及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若服务良好,经采购单位同意可续签一至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06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方式:电话联系,发电子邮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6月23日9点00分 现场提交(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05月23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地址:铁东区长青街1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朋
电 话:15998086999
鞍山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