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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6-19 08:23来源:鞍山市市场局作者: 点击:

    致公党鞍山市委员会: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情况

    校外托餐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学生饮食安全,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致力于上述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坚决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2023年,我市共有持有餐饮服务类许可证的校外托餐机构121家,由于疫情原因和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校外托餐和培训市场需求锐减,鞍山地区校外托餐和培训机构大量关停倒闭,截至2025年4月,持有小餐饮许可证的校外托餐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锐减至41家,目前仍在经营的为17家。其中,城区5家,台安地区12家。由于培训市场需求锐减,生源不稳定,大部分校外培训和托餐机构都是仅在假期经营。对于上述17家机构,我局均参照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一是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市市场局要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校外托管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从证照公示、人员健康管理、餐饮服务规范操作、食材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具洗消等环节,全面开展监督指导。二是督促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校外托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规范经营、证照齐全、食材安全可追溯、食品安全操作卫生规范。三是积极利用春、秋两季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的契机,对其进行强化指导,市局还会进行督查抽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打算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纳您(你们)的建议,采取多项举措,为促进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有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履职尽责,持续深入加强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二是强化联动机制。建立教育、市场监管、街道联动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提高对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效能。

    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托管机构开展违规培训的监管

    对于监管主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托管机构存在违规补课和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有关情况,一经发现,教育部门将第一时间严肃查处,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第一时间举报,并及时回复处理,始终保持对托管机构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加强在职教师在托管机构上课的监管

    对于监管主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中发现托管机构存在在职教师利用托管场所开展违规补课的情况,一经发现,教育部门将第一时间与教育局法规部门联合严肃查处,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在职教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积极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的问卷调查和回访

    教育部门将在全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托管机构调查,了解学生假期托管情况,探索建立托管机构评价推荐机制,对不超范围办班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的相关托管机构,进行优先评价推荐,全力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推动托管质量的提升,为学生托管提供有力

    的安全保障。

      (四)积极配合建立托管机构协同监管机制

      虽然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在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中明确了校外托管机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办学机构,原则上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管辖范畴,市教育局也将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研究和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协同明确校外托管行业的定位和机构、人员性质等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促进托管机构的有序运营,并建议托管机构在审批前,将消防检查合格手续作为审批的前置要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不断推动中小学校扎实开展课后服务,努力开辟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为广大家长排忧解难。

    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