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24黑0206刑初123号),何思曈(身份证号210304******0016)犯妨害药品管理罪,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2026年2月28日前)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等活动。
特此公告。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