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两部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聚焦行业突出问题,明确主体责任,为网络交易与直播电商领域划定合规红线。

1月7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两部新规专题新闻发布会
一、强化平台规则责任约束,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在平台规则方面的责任义务,《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从四个方面着力强化对平台企业的责任约束。
一是聚焦程序公开,增强平台治理透明度。对平台制定、修改规则的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包括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设置过渡期、重大事项沟通协商等,以充分保障平台内商家、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参与权、知情权。
二是聚焦执行公正,提升平台治理公平性。对执行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保障申诉权利、建立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对第三方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以有效防范规则执行随意、规则滥用等情况。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保障各方主体权益。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以保障平台内商家自主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聚焦社会共治,建立平台规则监督机制。鼓励建立平台发布合规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开展评议的多元治理机制,以推动形成平台规则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明确直播电商主体权责,构建全链条协同监管体系
为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领域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从四方面入手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多措并举的直播电商治理体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二是创新监管工具,强化流量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将相关主体违法情况通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三是回应技术发展,规范数字人直播。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被纳入监管,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明确规定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四是强化协同治理,构建跨部门跨平台监管合力。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部门之间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同时建立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协同处置制度,以推动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治理合力。
新规的出台不是“限制发展”,而是为网络市场立规,为健康发展护航,为各方权益筑堤,从而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推动行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