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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3-24 14:00来源: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政策法规科 点击: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就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重大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一)《鞍山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鞍委发[2021]25号)落实情况。

    1、完成任务情况

    (1)跟踪法规修订:持续关注辽宁省价格领域法规规章修订动态,对接省相关部门反馈基层执法诉求。

    (2)强化执法惩处: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行为,对典型案件顶格处罚。

    (3)优化监管效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民生领域价格专项整治,借助协同监管降低重复执法成本。

    (4)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面: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范》,在我市主要商业区大屏幕和我局一楼大厅不间断播放宣传图片,在“鞍山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交流群”发布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知识,在示范企业张贴宣传海报,在企业办事窗口醒目位置张贴服务月标语。共计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宣传活动24场次,参与企业48家,参与人数117人次,核心商圈投放LED海报屏32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15份。

    (5)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要求,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各类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坚决杜绝以行代刑。市场局与公安机关分别就疑难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非法添加物质检测程序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协调50余次,共享案件信息,遇有重大、疑难案件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6)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知识产权类案件88件,罚没541万元。2025年截至11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知识产权类案件45件,罚没148万元。

    2、长期推进任务

    跟踪省级价格法规规章修订完善,持续破解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足问题。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行动。

    3、下步具体措施

    (1)及时衔接新规,制定本地执法实施细则;

    (2)推行信用联合惩戒,落实“一处违法,全网受限”;

    (3)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价格监管精准度;

    (4)加大重点案件查处力度,精准适用裁量情形。

    (5)加强执法培训,优化执法资源配置;

    (6)开展普法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                      

      (7)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商业秘密保护政策法规,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鞍山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鞍法委发[2024]6号)完成情况。

    承担的主要任务1:持续依法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1、主要做法举措

    一是持续开展审核市级重大政策措施文件,2025年截至目前,我市审查市级重大政策措施文件52件。

    二是建立我市政府机构门户网站常态化清理机制。筛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政府部门网站105家次,筛查梳理文件772份,对经开区管委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提醒督促,发出提醒敦促函1份。

    三是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定并下发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本级政府部门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和督导检查计划。截止目前已对 33家县区政府和市本级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实地评估和督导检查,梳理筛查文件 5043件。

     2、成效成果

      一是开展全市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培训。鞍山市市场局统筹组织市本级及县(市)区共224名公平竞争审查业务骨干,参加辽宁省市场局专项能力提升授课培训。培训中,专家结合全国及省内典型案例,深度剖析政策文件起草环节。切实为基层审查工作扫清障碍,为鞍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筑牢公平竞争制度根基强化人才支撑。

    二是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按照国家总局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安排,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市本级单位参加市场总局第二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竞赛,以赛促学锤炼队伍专业能力,为深化本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注入动力。为后续提升政策审查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筑牢了人才基础。

      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培训进党校。将公平竞争审查部分正式纳入党校教学计划,2025年截至九月份培训共开设2个班次,累计覆盖392人次。公平竞争审查部分课程详细解读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学员们有效提升了将公平竞争理念融入决策全过程的实操能力,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了人才基础。

      四是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认真学习《条例》要求,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对本级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五是强化抽查评估督导。按照省市场局下发《辽宁省鞍

    山、营口、铁岭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开展辽宁省市场局对鞍山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迎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开展评估相关工作任务,提交各类评估材料共计 243 份,组织企业填写调查问卷 500 余份,对反馈的18份问题文件开展督导整改工作,其中已完成督导整改文件11件,另外7件整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

    3、存在问题

    (1)协同效能不足

       市场监管部门“单打独斗”现象突出。部分关键部门协同配合不够,政策审查推诿扯皮时有发生。审查流程不规范。部分地区未建立标准化审查流程,“谁起草、谁审查”原则流于形式,缺乏“起草初审+法制复审”的双重把关机制,重大政策审查流于程序性走过场。区域协同存在壁垒。缺乏审查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协同机制,导致招商引资中“政策竞赛”频发,税收返还、低价出让土地等不当竞争手段屡禁不止。

    (2)审查质量不高

      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基层审查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竞争法、经济学专业背景,对审查范围把握不准,对隐性壁垒、差别化待遇等复杂情形识别能力不足。标准适用弹性过大。18项审查标准缺乏量化指标,如“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等条款自由裁量权过大,不同部门对同类政策审查结论不一致,部分地区借“产业扶持”名义变相设置市场壁垒。问责机制威慑不足。对“应审未审”“审而无效”等行为多以内部通报、限期整改为主,缺乏对具体责任人的刚性追责。数字化支撑不足。多数地区未建立统一的审查信息平台,文件审查仍依赖人工核对,缺乏智能预警、数据共享功能,审查效率低且易出现遗漏。

      4、下步工作

      制定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将审查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题调度会,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联合审查。

    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依托区域一体化发展平台,推动地级市间共享审查标准、案例库和专家资源,统一招商引资政策审查底线,严禁采用差异化奖补、选择性准入等不当竞争措施。

      建强专业审查队伍,组建市级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吸纳高校、律所、行业专家参与疑难政策会商;每年开展不少于4场专项培训,通过交叉检查、业务竞赛等“以查带训”方式提升审查能力。

      开展高风险领域专项清理,聚焦公用事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依据“保留、修改、废止”三张清单,对存量文件进行穿透式审查,坚决清理歧视性准入、差异化补贴等条款。

      建立政策效果评估机制,对重大政策实施满1年的开展竞争影响评估,邀请第三方机构量化分析政策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对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及时启动修订或废止程序。

    推进数字化智慧审查,搭建市级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平台,嵌入智能检索、风险预警功能,实现政策文件“线上申报、流程追溯、数据共享”,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审查效率。

      强化政策公开透明,除涉密文件外,全面公开政策审查结论、依据和第三方评估报告,推行涉企政策“审查+解读”同步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广“竞争政策观察员”制度,聘请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参与政策审查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处理职责,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反馈并公示结果。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策宣讲进园区、进企业、进协会等活动,解读《条例》及配套政策,引导政策制定部门树立“竞争优先”理念,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公平竞争监督。

    承担的主要任务2: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涉及食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

    持续采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手段,对成品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及监督抽查,督促条线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立案处理。2025年以来,查办成品油案件共计7件,共计罚没款40万元。

    召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对2025年校园食品安全做详细的工作部署,同时强调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延续两年的意义及重要性。2025年春、秋季开学,市市场局与市教育局、公安局、卫健委、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工作通知》、《关于转发<省市场局关于开展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省级联合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对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中小学校园食堂468户/次,检查学生用餐集体配送给单位73户/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共发现问题553个,立案警告6家,责令整改42家,其余问题均现场整改。

    (三)《鞍山市2025年度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鞍法委发[2025]3号)落实情况。

    1、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及案件督办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及案件督办办法》。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要求,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各类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坚决杜绝以行代刑。市场局与公安机关分别就疑难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非法添加物质检测程序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协调50余次,共享案件信息,遇有重大、疑难案件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印发《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开展“刀刃向内”的群方位的“执法体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行动。建立行政执法监测点2家,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1人,强化执法监督作用。走访涉案企业11家,围绕“四乱问题”、执法不作为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解,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后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企业日后可能涉及到的信用修复等问题进行讲解,有效杜绝乱执法、乱罚款、以罚代管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问题出现,也将服务型执法的理念落到实处。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工作的总指引,贯穿市场监管立法、执法、服务、监督、宣传等工作全过程。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利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二)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全面落实各项执法制度

    进一步优化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对各县区局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作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准确适用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引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防止裁量权滥用。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符合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严格适用,对于从重处罚情形谨慎适用。统一行政处罚标准,用一把“尺子”衡量违法案件,避免“同案不同罚”。严格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2025年以来,对37件行政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措施,并按照新《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政策宣贯,减轻商户、企业负担。

    (三)健全完善法治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监管管理效能

    1.“一个大市场”集成推进。积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任务分解。落地企业迁移、个转企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升级“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依托“千亿送贷”投放贷款34.6亿元,服务经营主体5503户,是全省唯一两项均提前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地区。殡葬、医保、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涉企收费等重点民生整治任务稳步推进,1起案件作为全省典型案列上报中纪委。开展广告排查监测38.7万余条次,专项监管27个。推进平台经济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办结信息线索24条。纵深推进“铁拳行动”等专项执法,查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1起案件被省药监局及省公安厅联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1起案件被省市场局挂牌督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接到各类诉求2.5万余件,办结率达99.6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2.36万元,引导54家企业加入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体系。

    2.“两个高质量引擎”持续发力。深入推进质量强市。首次有2家企业成功入选2025年“辽宁优品”,并带领企业参加“辽宁优品”北京推介会。1家企业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实现我市在中国质量奖上零突破。全省“质量月”活动在鞍举办开。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7项,1项国家级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已完成考核验收。全力推进计量民生实事,“民用三表”新装表首检率达100%。完成检验检测约8万批次/台件。重点领域计量监督、建筑保温材料和消防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深入开展。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试点启动仪式在鞍举行,我市成功入选全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障。深化“知识产权政策入园惠企”宣讲,持续推进专利预审服务,新增2家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荐18项有效专利项目申报省专利奖,“耿庄大蒜”等3项产品被正式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并实施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发《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试行)》,查办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0件。

    3.“三个监管”协同提升。突出法治监管。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力推进规范柔性、包容审慎执法,对35件行政处罚案件不予处罚措施,免罚金额近200万元。加强信用监管。我市企业年报公示“零值率”为5.99%,低于全省平均值,数据质量提升明显。通过“查无”整治,核查经营主体1.8万户,引导办照837户。深化智慧监管。持续推动市场监管“数智”云平台平稳运行,全市餐饮企业入驻量达9172家,“鞍特智监”系统特种设备企业接入率100%。依托“食安辽宁”一体化平台,推进校园大宗食材全覆盖溯源管理,学校食堂使用率达86.57%,应用率达83.4%。

    4.“四大安全底线”不断夯实。食品安全监管“严”字当头。成功举办辽宁省暨鞍山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采用“实地演练+现场演绎”双轨模式开展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被“食安辽宁”等媒体报道。扎实开展春秋两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专项。提升肉制品小作坊98家。落实(民生实事)农村“小卖部”提档升级。深入推进“你点我检”,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6890批次。药品安全监管“精”细管理。首次联合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核查医保重复结算移交线索107条。制定下发《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办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审批3086件,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83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561份。产品安全监管质量“准”确施策。全面统筹我市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发现整改隐患问题74个,查办案件13件。持续开展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等专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处着力。切实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在用燃气管道检验率达100%,18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隐患全部整改。提前完成电梯监管数字化转型,电梯无纸化维保率达98%,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能提升大比武中斩获桂冠。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6205个。

    5.严格执行《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全年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3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通过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健全完善法治实施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质效

    网上溯源,确保食材安全。开展全市校园大宗食材全过程追溯管理工作,依托“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推进校园大宗食材应用“食安辽宁码”全覆盖溯源管理。截至目前,鞍山市上半年已完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的电子化进货查验。鞍山市789家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中,登录使用系统的学校食堂683家,产生进货记录的学校食堂658家。739家食材供应商开展电子化进货查验。学校食堂使用率(登录系统)达86.57%,学校食堂应用率(产生进货)达83.4%。

    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制定《鞍山市2025年知识产权普法专项工作计划》,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节点,采用“媒体宣传+线下宣讲”双轨模式,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同步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全方位、多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强化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5年累计审核文件全市重大政策文件51份;截至目前已完成31家县市区及市本级单位第三方实地评估工作,梳理文件5043件,筛查105家次政府网站、文件772份;针对省市场局评估反馈的18份问题文件,已整改11份。

    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布《关于开展 2025 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医疗机构价格检查工作。目前,对32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价格违规问题的医院18家,责令整改11家,立案7件,已结案3件,罚款22.07万元。

    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组织在鞍 12 家直销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加强行业自律。对全市 237 家养老机构和 211 家直销企业经销商开展全覆盖检查,已检查养老机构241家;药品、保健品经营主体290家;直销企业经销商110家,发现14家养老机构和1家保健品商店收费未公示或公示收费项目不规范。执法人员对1家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1家现场整改、1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已整改完毕。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开展 2025 年整治涉企乱收费专项行动,组织 28 家政府部门、24 家金融机构开展涉企收费自清自查;建立鞍山市行业协会商会名录库(94 家)、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名录库(115 家),通过双随机方式抽取 19 家行业协会商会、20 家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发现 1 家行业协会、1 家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未公示明码标价,已责令改正。完成 4 家商业银行、34 家公用事业单位涉企收费检查,发现 1 家银行存在轻微问题,已指导整改。

      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组织各县市区结合“3.15”进行预防和打击传销的宣传活动,营造远离传销、抵制传销、举报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印发《关于开展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12家直销企业完成自检自查,实地检查直销企业经销商76家,督促企业落实行业自律要求,杜绝夸大或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五)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体系,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完成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5件,及时提出纠正及补充调查等意见建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对全系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各类型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发现事实证据、程序、裁量权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影响振兴发展做法清理等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质效。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办案件 15 件,罚没款合计 57.26 万元。其中,价格违法案件 20 件,罚没款54.38 万元。;不正当竞争案件 5 件,罚没款 8.81万元,其中网络不正当案件1件,罚没款1.16万元。

    (六)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营造良好市场监管执法氛围

    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围绕行政处罚程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执法实际,邀请市中法行政审判庭法官、省局专家等专业人员,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班。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人员开展专题培训4次,开展案卷评查交流会4次,不断规范、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强化法律风险防控,统筹发挥政策法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能力,在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行政处罚、复议诉讼等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营造良好执法社会氛围,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日”“质量月”“世界认可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与市场监管治理现代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探索推进“智慧普法”,深入开展“精准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普法实效性。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及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执法交流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充实执法队伍,确保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2.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测和分析,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对复杂市场环境的监管能力。

    3.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4.优化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沟通协调、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协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5.持续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6.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进一步加强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通过岗位练兵、实战观摩等方式,注重实操性培训。各业务科室要加强业务条线指导,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所需所想,真正为基层排忧解困。

    8.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要注重将普法宣传与日常监管工作、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在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要有意识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从业者知法懂法用法。同时通过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依托官方媒体发布正向舆论声音,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9.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不断释放行政执法“温度”和善意。聚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对标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标准,注重公开性和实用性。建立并推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分类管理制度,编制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清单内容要简明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让执法人员用得上,让群众看得懂。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