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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自律告知书
    时间:2026-03-31 09:41来源: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知识产权服务科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秩序,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环境,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向全市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告知如下:

    一、坚守执业资质合规底线。各代理机构须依法取得对应的专利、商标代理执业资质,按规定完成登记或备案,做到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出租、出借、转让代理资质,严禁无资质、超范围开展专利、商标代理业务,严禁“挂证”、虚假执业等违规行为,筑牢行业合规经营基础。

    二、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行为。承接政府专利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机构要按照《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全程规范操作、符合需求标准。须签订规范的采购协议,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保障服务质量,杜绝擅自变更服务内容、违规收取费用。

    三、统一使用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开展专利、商标代理业务时,推荐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结合业务实际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委托事项、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核心内容。严禁签订权责不清、条款违规的不平等合同,杜绝口头约定、无合同开展业务,切实保障委托双方合法权益。

    四、杜绝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不得以“百分百授权”“包通过”等虚假、误导性信息招揽业务,不贬低同行、不恶意争抢客户、不实施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客观如实公示机构资质、服务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坚守诚信经营准则,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五、严禁代理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坚决抵制并拒绝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囤积商标等违规业务,不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严格把控业务审核关口,从源头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维护申请秩序。

    六、规范服务收费管理。严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明确收费项目和计费依据,不得乱收费、变相收费、强制收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严禁在服务过程中额外增设不合理收费项目,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七、强化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从业人员须持证依规执业,恪守执业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其他涉密信息,坚守职业操守。

    八、严控业务服务质量。各代理机构要建立健全业务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认真履行代理服务职责,精准高效完成专利撰写、商标查询、申请提交、答复审查等各项服务工作,杜绝敷衍了事、服务缺位、流程失误等问题,全力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专业水平。

    九、主动接受行业与社会监督。积极加入知识产权行业自律组织,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主动接受行业监管、社会监督与客户监督。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服务纠纷,对存在的违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全面整改。

    十、履行行业社会责任。坚守诚信执业、服务创新的理念,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声誉,积极传播知识产权合规理念,助力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共同打造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生态。

    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强化自律意识,共同营造公平、诚信、规范的行业环境,积极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