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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06 14:09来源:作者: 点击: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收入支出,因此该表为空表,无数据)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收入支出,因此该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辖区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独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依法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及经济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活动。

     

    4.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负责市注明商标推荐管理工作。

     

    5.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

     

    6.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

     

    7.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质量体系的建设和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实施对辖区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工作。

     

    8.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管理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商品条码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9.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11.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物滥用和食品、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的组织工作;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监督。

     

    12.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餐饮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承担产品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3.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4.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1193.64万元,同比增加52.23万元,增加4.62%;总支出1172.86万元,同比增加60.37万元,增加5.43%;年末结转结余20.78万元。

    (一)收入总计1193.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0.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0.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     上年结转和结余13.0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主要是行政运行费用结余。

     

    与去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2.23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和权力下放等原因,经费保障增加。

    (二)支出总计1172.86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03.8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06万元。

     

    3.     项目支出68.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主要包括工商、质监、食药监执法办案等业务支出、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的发放支出等。

     

    与去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0.37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和权力下放等因素影响,相关支出增加,二是有上年度部分未结账款项本年度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78万元

     

    主要是年底结账时有部分待支付款项原因形成的结余。与去年相比,今年结余增加7.75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压缩经费使用,二是有部分未结账款项预计在2021年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88万元,项目支出68.97万元。与去年相比,今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37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和权力下放等因素影响,相关支出增加,二是有上年度部分未结账款项本年度支出。

     

    与预算年初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33%。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2.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49万元,占7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83万元,占18.83%。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占3.71%。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4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897.4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的增加和日常办公经费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2万元,主要是工商、质监、食药监执法办案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压缩经费支出。

     

    (3)药品事务6.08万元,主要是药品队伍建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进行药品队伍建设,使用上年经费。

     

    (4)食品安全监管0.72万元,主要是食品安全抽检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进行食品抽检工作,使用上年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8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78万元,主要是退休、离休人员工资福利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的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和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之前年度的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57.6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与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死亡人员,死亡人数无法预算。

    (5)其他优抚支出0.31万元,主要是遗孀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没有变化。

     

    3.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3.5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和工资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继续压缩三公经费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9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减少2.63万元,减少23.23%,主要是因是:压缩车辆运行成本,减少车辆运行次数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2.63万元,减少23.23%,主要是因压缩车辆运行成本,减少车辆运行次数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运行与维护、车辆保险、年检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06万元,比2019年减少34.34万元,减少22.39%,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区财政资金紧张,压缩经费支出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预算支出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为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无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资金,以零值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附件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收入支出,因此该表为空表,无数据)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收入支出,因此该表为空表,无数据)